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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是梦才会想去做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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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伏过后又是大雨。

洛阳城。

本该顺着屋檐滴落的雨水,此时却被风裹挟着吹进了楼里。

听风楼上。

李霁清在看着楼外长街。

长街有大雨,大雨的尽头有一个白点。

那白点是一个人。

李霁清不知道那人是谁,也不在乎,洛阳城里有太多这样的人。

他们带着满腔热血地来,妄图在这片土地上留下自己的名字,却只是如雨入长街般,了无痕迹。

对李霁清来说,他们来了或是离开,活着或是死去。并没有太大的分别。

这群人唯一的价值不过是从活人变成死人的时候,能让他赚一些银两。

可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变成银两。

李霁清是一名中间人,洛阳城里数一数二的中间人。

至少在这场雨之前他是。

“大人要杀的可是当朝的宰相啊,五千两犯下个诛九族的罪,不算贵吧?”李霁清向来爽快,这次却难得讨了一回价,大拇指在掌中的钧窑茶盏上摩了又摩,楼外的雨夹着风,让他感到了些许凉意。

“哈哈!看来传言非虚,李掌柜最近的生意可不好做啊。”坐在他对面的人他不认识,也不需要认识,他只用知道对方出得起什么样的价钱,要杀什么人。

雇主交钱,中间人交货,就是这一行的规矩。

对街的簪花楼隐隐传来唱词声,是小晏。

惊梦觉,弄晴时。声声只道不如归。

李霁清闭上眼睛,和着雨声继续摩擦着掌中茶盏。

近些日子他手下的刀手连番失利,不过这本该影响不大,谁都有失手的时候,只是黄了些生意罢了。

只要自己经营多年的招牌没砸,只要手底下还有好用的刀手,名声迟早能打回来。

可问题就出在这些好用的刀手身上——

十天前,南夏皇帝连下十二道金牌召岳元帅回宫。

九天前,敌国北魏主动求和,求南夏皇帝“赏赐”北魏国君银两若干,丝绸美女无数,封地三百里。

八天前,李霁清手底下的三个金字招牌刀手,两人洗手,自此一去无踪。

都是些没眼力见的蠢货。

乱世一至,只有钱才是万能的。可是这群蠢货偏偏在这最好赚钱的时候撂挑子不干了,想做为国为民的大侠为什么现在才去做,一开始却做了为几两碎银杀人饮血的刀手?

他李霁清可是一个商人,商人自然知道什么时候该赚钱。

“大人说笑了,不单单是我的生意不好做,如今这世道生意都不好做。你看看他花四爷手底下还剩几个刀手能用?况且大人要杀的可是–,这洛阳城里,除了我,怕是没人能接了。”他喝了一口茶,杯中是上好的龙凤团。

“李掌柜经营多年,名声在外,我当然是信得过的。”对方爽朗一笑,将一叠银票推到李霁清面前。

“这是三千两定金,不过嘛…”那双手依旧压在银票上。

对方想见见能成事的刀手。

李霁清喝一口茶。

楼外的雨渐渐有些歇了。

楼下的伙计这时上来告诉他,雨太大,花风月来不了了。

花风月是他手底下剩的最后一个金牌刀手,由他一手培养起来,现在另外两大金牌刀手一走,花风月倒成了比他还精明的商人,身价涨了,脾气也涨了。听说最近还和同为中间人的花四爷谈得不错。

蠢货!都是些没眼力见的蠢货!

李霁清端着茶杯,沉默了很久,才挥手让伙计下去。

他看着楼外喝了第二口茶。

对方也不急,跟着喝茶赏雨。

大雨停了又落。

那个大雨里的白点已经走得近了,是个少年,穿着麻衣,手里提着把长剑,雨水从他的发丝上淋下来,挂在他年轻的脸上。

像是只落汤鸡。

李霁清站起身,走到楼边,敲了敲栏杆。

那少年抬起头看他。

李霁清也看他。

“名字。”

“云无争。”

“与世无争?”

“无人敢争!”

……

客人走了,他是这一行的熟客,自然知道什么样的刀手靠得住,能成事。

李霁清当然也知道。

他看着云无争的手。那是一双完美无瑕的手,干净,光洁,饱满,在桌上灯火的照耀下,还会散发出玉石般的光泽。

曾经他就有这样的一双手,他手底下的三位金牌刀手也有这样的一双手。

只有最顶尖的剑客才拥有这样的手。

李霁清喝一口茶。

“你的剑应当不错。”

云无争摇摇头。

“我的剑很普通。”

“有多普通?”

“跟我一样普通。”

“它叫什么名字?”

“无争。”

他的名字叫云无争,他的剑也叫无争。

李霁清一愣。

曾经他手下有个金牌刀手也跟云无争一样。

那个刀手叫小桔,他的剑也叫小桔。

小桔也很普通。

与其说是普通,不如说是随便。

小桔是个随便的人,穿麻布衣服,喝劣酒,住城东漏风的屋子。

可惜这位做了六七年刀手,依旧收着最低价钱的小桔,在八天前洗手了。

李霁清喝第二口茶。

“杀过人吗?”

簪花楼是洛阳城出了名的寻花问柳之地。

与听风楼遥遥相对。

莺莺燕燕,长歌曼舞。

立秋前两日,天气炎热。

夜。

簪花楼三楼雅间。

名妓小元高坐堂上。

花风月盘坐在席,兴致缺缺。

就算前两个月才杀了关中大侠让他名声更盛;就算他如今成了洛阳第一的杀手;就算簪花楼最贵的美酒摆在他面前,最红的姑娘坐在堂上素手亲弹,眼波流转。

可是他一点也不高兴。

曾经的竞争对手,同为金牌的另两位刀手在前些日子洗手,救被昏君连下十二道金牌召回,被奸臣陷害的岳将军去了。

一帮蠢货!虚伪!有钱就够了,为什么还要打着为国为民的名头去当大侠。

成了大侠在乱世里吃得饱饭吗。

本来,十年前,他不过是想赚一点钱,好回去娶了青梅竹马的姑娘,衣锦还乡,顺便证明自己剑术的不凡。

可是十年过去了,姑娘早就嫁作人妇,母亲成了一抔黄土,很多事情都变得面目全非了。

他想离开了。

可是钱却怎么也赚不够。

他累了。

很累了。

和李霁清同为中间人的花四爷开了高价,高到超过了他十年间的总收入。

做完这最后一单,替花四爷杀了李霁清,他也打算洗手了。

虽说反噬旧主是道上的大忌,但无所谓了。

他欣赏起自己端着酒杯的手,是那么那么完美无瑕,干净,光洁,饱满,散发着宝石般的光泽。

只有最顶尖的剑客才有这样的一双手。

端起酒杯喝下第三杯酒,窗外渐渐落雨,堂上的元姑娘开始弹破阵曲,花风月缓缓闭上眼睛。

再过一刻李霁清就会来听风楼喝茶,从这里可以直接下去,一剑封喉。

雨滴不断击打在窗外屋檐上,曲子已入中序,越发繁复的指法激荡出犹如千军万马的轰鸣。

一刻。

一刻已到。

花风月睁眼,手紧紧握在腰间的长剑上。

“嗡。”但就在这个时候,急骤的曲声戛然而止。

弦断了。

弹琴的元姑娘像是怕被责骂,又像是被花风月身上的杀气吓到,整个人蜷缩起来,瑟瑟发抖。

花风月没有去管她。

因为他听到了脚步声。

哒。

哒。

有人在踩着楼板往上走。

那步伐坚定、沉稳,却又似乎带着某种犹豫。

这让花风月想起来很多年以前,他第一次去杀人,也是踩着这样的步伐。

他坐直了身体,不再去等窗外的李霁清,眼神盯着紧闭的房门。

等着那脚步声来到门前。

咚咚的敲门声传来。

“来者何人!”

“云无争。”

门开。

开门的那双手也是那么完美无瑕,干净,光洁,饱满,散发着宝石般的光泽。

……

花风月死了。

杀他的人叫云无争。

没人知道云无争是谁,一个籍籍无名之辈。

但从今以后,所有人都会记下这个名字。

因为他杀了洛阳第一的杀手——花风月。

“你做得不错啊,无争。”

花风月死后三日,听风楼上,李霁清喝着新到的大红袍,听着对街的唱和声,悠然自得。

花风月死后,诸如花四爷一类蠢蠢欲动,妄想将李霁清取而代之的人,安分了不少。

生意也好上不少。

现在整个洛阳城都知道,他李霁清手底下有一个新的金牌刀手。

洛阳第一的刀手。

“以后,还望掌柜的多多提携。”云无争从面前的桌上取走一张银票,剩下的又推了回去。

以后他就是一个刀手了。

还是一个价格不错的刀手。

能在这样的世道成为这样一个刀手,云无争想,自己以后一定能赚很多钱,等家乡的桔子红了,他就衣锦还乡,去娶那个在树下梳着羊尾辫,等自己回家的姑娘。

杀花风月就是他的投名状了。

之后几天,洛阳又是大雨不断。

死的人也多。

血流了遍地,又被大雨冲刷得干净。

听风楼下的桂花却开得正香。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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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3/03/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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