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伏过后又是大雨。
洛阳城。
本该顺着屋檐滴落的雨水,此时却被风裹挟着吹进了楼里。
听风楼上。
李霁清在看着楼外长街。
长街有大雨,大雨的尽头有一个白点。
那白点是一个人。
李霁清不知道那人是谁,也不在乎,洛阳城里有太多这样的人。
他们带着满腔热血地来,妄图在这片土地上留下自己的名字,却只是如雨入长街般,了无痕迹。
对李霁清来说,他们来了或是离开,活着或是死去。并没有太大的分别。
这群人唯一的价值不过是从活人变成死人的时候,能让他赚一些银两。
可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变成银两。
李霁清是一名中间人,洛阳城里数一数二的中间人。
至少在这场雨之前他是。
“大人要杀的可是当朝的宰相啊,五千两犯下个诛九族的罪,不算贵吧?”李霁清向来爽快,这次却难得讨了一回价,大拇指在掌中的钧窑茶盏上摩了又摩,楼外的雨夹着风,让他感到了些许凉意。
“哈哈!看来传言非虚,李掌柜最近的生意可不好做啊。”坐在他对面的人他不认识,也不需要认识,他只用知道对方出得起什么样的价钱,要杀什么人。
雇主交钱,中间人交货,就是这一行的规矩。
对街的簪花楼隐隐传来唱词声,是小晏。
惊梦觉,弄晴时。声声只道不如归。
李霁清闭上眼睛,和着雨声继续摩擦着掌中茶盏。
近些日子他手下的刀手连番失利,不过这本该影响不大,谁都有失手的时候,只是黄了些生意罢了。
只要自己经营多年的招牌没砸,只要手底下还有好用的刀手,名声迟早能打回来。
可问题就出在这些好用的刀手身上——
十天前,南夏皇帝连下十二道金牌召岳元帅回宫。
九天前,敌国北魏主动求和,求南夏皇帝“赏赐”北魏国君银两若干,丝绸美女无数,封地三百里。
八天前,李霁清手底下的三个金字招牌刀手,两人洗手,自此一去无踪。
都是些没眼力见的蠢货。
乱世一至,只有钱才是万能的。可是这群蠢货偏偏在这最好赚钱的时候撂挑子不干了,想做为国为民的大侠为什么现在才去做,一开始却做了为几两碎银杀人饮血的刀手?
他李霁清可是一个商人,商人自然知道什么时候该赚钱。
“大人说笑了,不单单是我的生意不好做,如今这世道生意都不好做。你看看他花四爷手底下还剩几个刀手能用?况且大人要杀的可是–,这洛阳城里,除了我,怕是没人能接了。”他喝了一口茶,杯中是上好的龙凤团。
“李掌柜经营多年,名声在外,我当然是信得过的。”对方爽朗一笑,将一叠银票推到李霁清面前。
“这是三千两定金,不过嘛…”那双手依旧压在银票上。
对方想见见能成事的刀手。
李霁清喝一口茶。
楼外的雨渐渐有些歇了。
楼下的伙计这时上来告诉他,雨太大,花风月来不了了。
花风月是他手底下剩的最后一个金牌刀手,由他一手培养起来,现在另外两大金牌刀手一走,花风月倒成了比他还精明的商人,身价涨了,脾气也涨了。听说最近还和同为中间人的花四爷谈得不错。
蠢货!都是些没眼力见的蠢货!
李霁清端着茶杯,沉默了很久,才挥手让伙计下去。
他看着楼外喝了第二口茶。
对方也不急,跟着喝茶赏雨。
大雨停了又落。
那个大雨里的白点已经走得近了,是个少年,穿着麻衣,手里提着把长剑,雨水从他的发丝上淋下来,挂在他年轻的脸上。
像是只落汤鸡。
李霁清站起身,走到楼边,敲了敲栏杆。
那少年抬起头看他。
李霁清也看他。
“名字。”
“云无争。”
“与世无争?”
“无人敢争!”
……
客人走了,他是这一行的熟客,自然知道什么样的刀手靠得住,能成事。
李霁清当然也知道。
他看着云无争的手。那是一双完美无瑕的手,干净,光洁,饱满,在桌上灯火的照耀下,还会散发出玉石般的光泽。
曾经他就有这样的一双手,他手底下的三位金牌刀手也有这样的一双手。
只有最顶尖的剑客才拥有这样的手。
李霁清喝一口茶。
“你的剑应当不错。”
云无争摇摇头。
“我的剑很普通。”
“有多普通?”
“跟我一样普通。”
“它叫什么名字?”
“无争。”
他的名字叫云无争,他的剑也叫无争。
李霁清一愣。
曾经他手下有个金牌刀手也跟云无争一样。
那个刀手叫小桔,他的剑也叫小桔。
小桔也很普通。
与其说是普通,不如说是随便。
小桔是个随便的人,穿麻布衣服,喝劣酒,住城东漏风的屋子。
可惜这位做了六七年刀手,依旧收着最低价钱的小桔,在八天前洗手了。
李霁清喝第二口茶。
“杀过人吗?”
…
簪花楼是洛阳城出了名的寻花问柳之地。
与听风楼遥遥相对。
莺莺燕燕,长歌曼舞。
立秋前两日,天气炎热。
夜。
簪花楼三楼雅间。
名妓小元高坐堂上。
花风月盘坐在席,兴致缺缺。
就算前两个月才杀了关中大侠让他名声更盛;就算他如今成了洛阳第一的杀手;就算簪花楼最贵的美酒摆在他面前,最红的姑娘坐在堂上素手亲弹,眼波流转。
可是他一点也不高兴。
曾经的竞争对手,同为金牌的另两位刀手在前些日子洗手,救被昏君连下十二道金牌召回,被奸臣陷害的岳将军去了。
一帮蠢货!虚伪!有钱就够了,为什么还要打着为国为民的名头去当大侠。
成了大侠在乱世里吃得饱饭吗。
本来,十年前,他不过是想赚一点钱,好回去娶了青梅竹马的姑娘,衣锦还乡,顺便证明自己剑术的不凡。
可是十年过去了,姑娘早就嫁作人妇,母亲成了一抔黄土,很多事情都变得面目全非了。
他想离开了。
可是钱却怎么也赚不够。
他累了。
很累了。
和李霁清同为中间人的花四爷开了高价,高到超过了他十年间的总收入。
做完这最后一单,替花四爷杀了李霁清,他也打算洗手了。
虽说反噬旧主是道上的大忌,但无所谓了。
他欣赏起自己端着酒杯的手,是那么那么完美无瑕,干净,光洁,饱满,散发着宝石般的光泽。
只有最顶尖的剑客才有这样的一双手。
端起酒杯喝下第三杯酒,窗外渐渐落雨,堂上的元姑娘开始弹破阵曲,花风月缓缓闭上眼睛。
再过一刻李霁清就会来听风楼喝茶,从这里可以直接下去,一剑封喉。
雨滴不断击打在窗外屋檐上,曲子已入中序,越发繁复的指法激荡出犹如千军万马的轰鸣。
一刻。
一刻已到。
花风月睁眼,手紧紧握在腰间的长剑上。
“嗡。”但就在这个时候,急骤的曲声戛然而止。
弦断了。
弹琴的元姑娘像是怕被责骂,又像是被花风月身上的杀气吓到,整个人蜷缩起来,瑟瑟发抖。
花风月没有去管她。
因为他听到了脚步声。
哒。
哒。
有人在踩着楼板往上走。
那步伐坚定、沉稳,却又似乎带着某种犹豫。
这让花风月想起来很多年以前,他第一次去杀人,也是踩着这样的步伐。
他坐直了身体,不再去等窗外的李霁清,眼神盯着紧闭的房门。
等着那脚步声来到门前。
咚咚的敲门声传来。
“来者何人!”
“云无争。”
门开。
开门的那双手也是那么完美无瑕,干净,光洁,饱满,散发着宝石般的光泽。
……
花风月死了。
杀他的人叫云无争。
没人知道云无争是谁,一个籍籍无名之辈。
但从今以后,所有人都会记下这个名字。
因为他杀了洛阳第一的杀手——花风月。
“你做得不错啊,无争。”
花风月死后三日,听风楼上,李霁清喝着新到的大红袍,听着对街的唱和声,悠然自得。
花风月死后,诸如花四爷一类蠢蠢欲动,妄想将李霁清取而代之的人,安分了不少。
生意也好上不少。
现在整个洛阳城都知道,他李霁清手底下有一个新的金牌刀手。
洛阳第一的刀手。
“以后,还望掌柜的多多提携。”云无争从面前的桌上取走一张银票,剩下的又推了回去。
以后他就是一个刀手了。
还是一个价格不错的刀手。
能在这样的世道成为这样一个刀手,云无争想,自己以后一定能赚很多钱,等家乡的桔子红了,他就衣锦还乡,去娶那个在树下梳着羊尾辫,等自己回家的姑娘。
杀花风月就是他的投名状了。
之后几天,洛阳又是大雨不断。
死的人也多。
血流了遍地,又被大雨冲刷得干净。
听风楼下的桂花却开得正香。
……